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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農業網 時間:2018-08-11 作者:佚名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西寧8月11日電(記者李亞光)近日,青海省人社廳印發《關于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醫療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將該省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醫療保險住院醫療費用報付比例由原來的80%提高至90%。
位于青藏高原的青海省農牧業人口約占全省總人口的56%,藏區占比超過90%,被納入“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近年來,該省不斷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將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由原來的5000元降低到3000元。同時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由人均680元提高至人均776元,貧困人口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全額負擔,努力實現“應保盡保”“應報盡報”。
據了解,脫貧攻堅工作推進實施以來,青海省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相關保障水平及報銷比例逐年提高。青海省人社廳醫療保險處工作人員介紹,為進一步減輕青海貧困人口醫療負擔,防止農牧民因病致貧、返貧,青海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醫保住院醫療費用的報付比例提高至90%,相關政策將于今年9月初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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