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麗水遂昌縣定向培養醫學生招生(招聘)35人公告已發布,中公醫療衛生人才網為大家收集整理事業單位衛生系統招聘信息,提供相關備考電子版資料和輔導課程。更多衛生人才招聘信息,可點擊浙江衛生人才招聘欄目。
為深入實施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醫療衛生服務人才“網底”工程,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2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3〕1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2023年繼續實施定向培養醫學生工作。現將有關招生(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23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遂昌縣戶籍,立志為遂昌的衛生健康事業服務,并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和個人信用承諾書的考生。
二、招生高校、專業、計劃數、定向培養單位
三、招生方式與錄取條件
(一)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的錄取辦法,2023年定向培養招生本科層次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一段線(高校有特殊規定除外)。定向培養原則上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
(二)招生對象限生源地為遂昌縣戶籍的考生,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遂昌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高校。
(三)填報定向志愿的考生通訊工具要24小時隨時保持暢通,遂昌縣衛生健康局在收到招生高校提供的名單后會第一時間聯系考生體檢,如出現聯系不到、在外不來參加體檢等未按要求及時參加體檢的情形,均視為放棄。
(四)遂昌縣衛生健康局根據高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考生自理。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縣范圍公示3天。
(五)公示無異議的,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合格考生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時,須出示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資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資料復印件1份(簽訂協議之日尚未滿18周歲的考生,需監護人一并提供身份證明,共同簽字)。協議書簽訂后,遂昌縣衛生健康局將考生名單匯總報招生高校。
(六)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高校抄送遂昌縣衛生健康局、遂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四、學習費用的承擔及補助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的考生,其在校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一切費用均需自理。考生畢業后,按照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到我縣定向培養單位服務,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的,給予政府補助4.6萬元/人,由遂昌縣衛生健康局一次性直接發放給考生本人。
五、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經體檢合格,按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到我縣定向培養單位工作。根據定向培養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綜合成績,采取競爭擇優辦法,確定具體工作單位,經用人單位考察合格后,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學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包括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服務期限內享受同類人員薪酬待遇,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縣級醫院崗位為備案編制。畢業后2年內,定向培養生應當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否則,每延期1年取得執業資格,對應延長服務期限,如果延期3年后還不能取得執業資格的,用人單位可與其解除合同,定向培養生須退還已領取的政府補助。
六、履約管理
1.定向培養學生出現畢業后未回定向培養單位就業、工作未滿服務年限離職等情況,按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執行,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定向培養學生違約情況納入誠信檔案庫,其違約行為將作為衛生健康信用信息上報并同時報至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并按相關文件規定的違約處理意見執行。
七、咨詢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遂昌縣衛生健康局咨詢,咨詢電話:0578-8171791。
原標題:2023年遂昌縣定向培養醫學生招生(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uichang.gov.cn/art/2023/6/15/art_1229425524_5125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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