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改善和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4年縉云縣計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初中音樂、初中體育1、初中體育2、初中美術、高中體育教師共13名。因初中音樂、初中體育1、初中體育2、初中美術、高中體育等5個崗位需先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入圍者才能進入筆試、面試等環節,2024年縉云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將發布兩次招聘公告,現面向社會發布《2024年縉云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一)》。其它招聘信息敬請關注《2024年縉云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二)》。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報考初中音樂、初中體育1、初中體育2、初中美術、高中體育的應當具有縉云縣戶籍(以2024年3月29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或縉云縣生源(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或中考時戶口在縉云縣被3+N錄取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具有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不限戶籍。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聘的范圍、對象規定外,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2.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養,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要求。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并服從組織安排。
4.年齡要求18至35周歲(1988年3月29日至2006年3月29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83年3月29日以后出生)。
5.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需在2024年7月20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需在2024年3月29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需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需在2024年3月29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范圍和對象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縉云縣戶籍或縉云縣生源人員;被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學習并取得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的縉云縣戶籍或縉云縣生源人員。
7.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報考人員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在2024年7月20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國家考試筆試、面試合格證書和普通話合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技能測試報名
1.注冊及報名
報名形式: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9日0:01-4月1日23:59
報名網址:https://ding.cjfx.cn/f/itpg9qjh。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崗位報名。逾期(系統自動關閉)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報名對象:符合初中音樂、初中體育1、初中體育2、初中美術、高中體育等5個崗位相關要求及條件的考生。
2.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3月29日9:00-4月2日17:00
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結果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考生報名時請正確填寫聯系方式。
3.招聘計劃數核減
招聘計劃數的核減根據同一崗位參加技能測試人數來確定:當參加技能測試人數達不到該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時(其中,招聘計劃數3名以上的按2倍確定),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上予以公布。
(二)技能測試
1.技能測試參加對象:初中音樂、初中體育1、初中體育2、初中美術、高中體育崗位初審通過人員。
2.技能測試時間、地點詳見《技能測試通知書》。
3.技能測試通知書領?。?strong>《技能測試通知書》定于2024年4月11日上午8:30至12:00領取。領取通知書前,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領取通知書,并憑通知書參加技能測試。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報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首頁和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聘崗位的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復審(代領),代復審(代領)者除攜帶相關證件等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人親筆簽名的書面委托書,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逾期未領取《技能測試通知書》的,視為自動放棄技能測試資格。領取地點:縉云縣教育局五樓會議室(縉云縣五云街道問漁東路99號)。
4.技能測試項目:
初中音樂:測試項目為自彈自唱(中學歌曲)、特長展示(器樂、聲樂、舞蹈任選一項)兩項組成。兩項技能測試項目總分100分,自彈自唱占比50%,特長展示占比50%。
初中體育1、初中體育2、高中體育:體育高考四項(100米、800米、鉛球、立定跳遠)、籃球專項展示。兩項技能測試項目總分100分,體育高考四項占比50%,籃球專項展示占比50%?;@球專項展示要求見《籃球技能測試流程》(附件2)。
初中美術:測試項目為人物速寫、色彩靜物和命題創作等三項組成。三項技能測試項目總分100分,人物速寫占比20%,色彩靜物與命題創作各占比40%。
5.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和《技能測試通知書》(兩者缺一不可)參加技能測試,逾期不到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6.技能測試滿分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的不列為筆試對象。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筆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技能測試結束后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技能測試成績及入圍筆試人員名單。
(三)筆試報名及后續程序
1.技能測試入圍筆試人員根據之后發布的《2024年縉云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二)》,進入筆試報名、繳費、筆試、面試等后續相關程序。
2.技能測試未入圍筆試人員,不得報考初中音樂、初中體育1、初中體育2、初中美術、高中體育崗位,但可對照《2024年縉云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告(二)》發布的信息,選擇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再次報名。
四、其他注意事項
1.為維護本次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技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和聘用等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被聘用人員須在縉云教育系統服務滿5周年。
3.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應書面報告所在單位,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后再按規定時間辦理錄用手續。
4.本次招聘需公開信息全部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5.考試違紀人員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縉云縣教育局人事科和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相關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僅在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請應聘者隨時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本公告由縉云縣教育局、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縉云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0578-3312052
咨詢電話:縉云縣教育局人事科3140612、3140613,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3127520。
附件:1.2024年縉云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綜合信息表(一).xlsx
3.2024年縉云縣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doc
縉云縣教育局
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