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青田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青田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8名,具體的招考對象、崗位、計劃數等詳見《2025年1月青田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表》(附件1)。 本次招聘計劃及相關信息均在“青田公安”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3.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9年1月至2007年1月期間出生)。 4.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文化程度可放寬至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并可以優先錄取: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2)退役軍人;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 (4)見義勇為人員; (5)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人員。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輔警: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2025年1月26日,現役軍人、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填寫電子版報名表,與其他所需證件通過掃描、拍照等方式發送至電子郵箱:42552012@qq.com,聯系人:林超,聯系電話:13757837887),或現場報名(報名地址:青田縣公安局1008辦公室)。 報名人員需上傳或提供以下材料: 1.《青田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請考生自行下載附件2并填寫); 2.戶口簿掃描件或照片; 3.本人身份證掃描件或照片; 4.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掃描件或照片; 5.獲獎證書原件掃描件或照片; 6.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或照片。 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報名表。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按比例核減直至取消該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 (二)筆試 資格初審合格者進入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一門,考試內容為綜合知識、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知識,考試題庫統一通過郵箱發送至考生郵箱,滿分為100分,60分以上合格,筆試成績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體能測試環節。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4確定體能測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數3人及以上的按1:3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附件3),體能測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環節。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試的,視作放棄資格,不再遞補。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前,入圍面試對象應按要求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環節,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入圍面試資格,不再遞補。 面試采用結構化形式,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 面試實施2天前,經確認放棄面試資格的,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并在網上公布入圍體檢人員名單。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人民警察職位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以指定醫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考察按公安部有關規定執行。 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人員名單。 (六)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后,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5年7月30日前向招聘機關提供報考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錄用資格。 (七)遞補 為提高招聘工作效率和滿足工作需要,在下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發布前,如遇崗位空缺的,結合單位實際用人需求,經研究決定可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考試違紀人員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為維護公開招聘的嚴肅性,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公平與公正,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偽造學歷、證書、證明等的人員,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人員,或在報名、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聘用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員,查實后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對本公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青田縣公安局政治處反映。 (二)筆試、體能測試、面試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三)本次招聘的考試成績、有關通知、公示等信息,統一在“青田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隨時自行留意。 (四)本公告由青田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監督電話:青田縣紀委縣監委第九派駐紀檢監察組 0578-6961992 咨詢電話:青田縣公安局政治處0578-680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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