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麗水龍泉市衛生人才定向培養37人公告已發布,中公醫療衛生人才網為大家收集整理事業單位衛生系統招聘信息,提供相關備考電子版資料和輔導課程。更多衛生人才招聘信息,可點擊浙江衛生人才招聘欄目。
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等關于開展202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3〕11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23年龍泉市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23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龍泉市醫療衛生健康事業服務,并與龍泉市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龍泉市戶籍考生。
二、招生院校及專業
2023年共定向招生本科37人,招生院校及專業如下:
注:1.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政策,按照《關于開展2012年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2〕114號)執行。
2.龍泉市人民醫院、龍泉市中醫醫院為差額撥款事業編制報備員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機構)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
三、招錄方式
(一)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以龍泉市為單位實施衛生人才定向培養。2023年定向培養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的錄取辦法,本科層次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一段線(部分學校和專業要求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填報志愿時間一般為2023年6月29日-30日,具體以省教育考試網公布為準。
(二)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高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將相應名單發至龍泉市衛生健康局。
(三)龍泉市衛生健康局根據各高校提供的名單第一時間聯系考生,填報定向志愿的考生通訊工具要隨時保持暢通。龍泉市衛生健康局組織考生集中體檢,并即時告知體檢結果,考生對體檢結果如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由龍泉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并安排復檢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且只能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考生未按要求及時參加體檢或對體檢結果有疑義但未提出復檢要求的視為自愿放棄。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龍泉市衛生健康局按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生,在龍泉政府網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由龍泉市衛生健康局商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院校。在招錄過程中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高校抄送龍泉市衛生健康局、龍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泉市財政局等部門備案。
(四)考生簽訂協議時須提供高考分數卡、準考證、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滿18周歲的考生需監護人一并提供身份證明,并共同簽字。
四、學費補助
(一)補助標準:按照《關于開展201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發〔2013〕143號)要求,經各高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本科層次定向培養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等按院校相關規定繳納。財政按以下標準補助:臨床醫學、中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兒科學、醫學影像學、麻醉學和精神醫學專業每人4.6萬元,護理學專業每人3.5萬補助。
(二)發放方式:定向培養生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財政補助按學制每學年支付,其中四年制的每學年支付25%,五年制的每學年支付20%。
五、就業與履約管理
(一)體檢和考察: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方式,定向委培生按期畢業取得畢業證書后,按畢業當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標準進行體檢和考察,體檢費用由定向委培生自理,體檢且考察合格后分配工作單位。畢業后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自然終止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不再安排工作,不作經濟補償。
(二)就業分配:分配單位及名額見下表:
層次專業名額分配單位
本科臨床醫學12龍泉市醫共體牽頭單位(龍泉市人民醫院、龍泉市中醫醫院)
精神醫學1龍泉市醫共體牽頭單位(龍泉市人民醫院、龍泉市中醫醫院)
中醫學3龍泉市醫共體牽頭單位(龍泉市人民醫院、龍泉市中醫醫院)
麻醉學4龍泉市醫共體牽頭單位(龍泉市人民醫院、龍泉市中醫醫院)
兒科學2龍泉市人民醫院醫共體、龍泉市中醫院醫共體
醫學影像學4龍泉市人民醫院醫共體、龍泉市中醫院醫共體
口腔醫學1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護理學10龍泉市人民醫院醫共體、龍泉市中醫院醫共體
(三)服務期要求:定向培養生按規定進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業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后,在龍泉市公立醫療機構服務期不少于5年。護理專業或無規培要求的專業在龍泉市公立醫療機構服務期不少于5年。
(四)履約管理:
1. 定向培養生若出現不能如期取得畢業證書、畢業后不服從分配、不滿服務年限提出解除聘用等不能履行服務義務的應承擔有關違約責任(具體按協議執行)。
2.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相應的執業資格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3.定向醫學生違約情況按規定納入衛生健康信用信息管理平臺,納入醫師定期考核和醫德綜合評價;惡意違約的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向全國公示,實行失信聯合懲戒。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龍泉市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考生可到龍泉市衛生健康局咨詢。咨詢電話: 0578-7262763。
原標題:2023年龍泉市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longquan.gov.cn/art/2023/6/14/art_1229426747_5125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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