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縉云縣人民調解協會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人民調解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基礎素質要求: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2.學歷要求: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具有5年以上政法工作經驗、兩代表一委員、10年以上調解工作經歷或者具有相關行業專業特長、有特別突出貢獻的,可根據需要適當放寬至高中以上學歷。
3.年齡要求:20周歲-65周歲(1959年4月17日至2005年4月16日期間出生)。
4.能力要求:廉潔自律、樂于奉獻、有群眾威信、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熟悉基本政策和法律知識;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5.戶籍要求:縉云縣戶籍(以2025年4月1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以下人員不得應聘
受過刑事處罰或近三年內曾受過行政拘留的;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期或影響期未滿的;有惡意失信行為被法院納入失信人員名單尚未撤銷的;有涉黑涉惡情形的;其他不適合從事專職人民調解員工作的情形。
二
辦公地點
五云、壺鎮、舒洪、東渡片區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
三
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報名、考試、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采取現場報名,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30日(8∶30~12∶00,14∶00~17∶00)。
2.報名地點:縉云縣人民調解協會(縉云縣五云街道寺后路10號縉云縣司法局四樓401辦公室)。
3.所需材料:信息填寫完整的報名表(詳見附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2張。
(二)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綜合基礎知識一門,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可在面試前1天,從未進入面試的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并在網上公布遞補面試人員名單。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
3.體檢、考察
面試后,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考試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有關規定進行。
放棄體檢、考察,或者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4.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根據公示結果情況和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以及本崗位下一次公開招聘前,如聘用崗位出現缺員的,根據需要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照《縉云縣專職人民調解員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聘任管理。
四
工資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員,須服從分配,試用期為2個月。
2.待遇:基礎補貼和績效考核2900元/月,計件補貼按照人民調解以獎代補標準執行。另團體意外險1200元/人/年。
五
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考試違紀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有關規定處理。
3.本公告由縉云縣人民調解協會負責解釋。
4.咨詢單位:縉云縣人民調解協會 0578-3010220
紀檢組監督電話:0578-3312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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