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衛生健康委等五部門《關于開展2024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4〕9號)文件精神,2024年青田縣定向培養衛生人才31名?,F將有關招生(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24年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立志于衛生健康事業,并愿意與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田縣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承諾畢業后回青服務的青田縣戶籍學生。
二、招生(招聘)計劃和承辦院校
三、招生與招聘
1.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ㄌ顖笾驹妇唧w時間以省教育考試網公布為準),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確的錄取辦法,2024年定向培養招生本科層次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一段線(其中填報溫州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專業、醫學影像學專業及浙江中醫藥大學中醫學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2.符合條件的考生按照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必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青田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名單提供給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考生名單發至青田縣衛生健康局。
3.青田縣衛生健康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會同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考生體檢??忌鷮w檢結果有疑義的,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安排復檢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且只能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學生名單,并在青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青田縣衛生健康局與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議后,按招生計劃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并將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在招生(招聘)過程中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生(招聘)。
期間,填報志愿的考生保持電話24小時暢通,不出遠門。
4.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5.考生簽訂就業協議時須提供高考分數卡、身份證、戶口簿等證件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6.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田縣衛生健康局備案。
四、學費補助與待遇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本科層次學員,對其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共補助4.6萬元/人,所需經費由縣財政承擔。補助學費在畢業簽訂聘用合同后一次性發放。
凡錄取的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必須按就業協議回定向單位工作,按照衛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程序聘用。本專業有多個定向單位的,由青田縣衛生健康局根據畢業后專業考試成績確定。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納入事業或事業報備員額管理。
臨床醫學、中醫學、醫學影像學、麻醉學等專業定向培養醫學生畢業后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在三年內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和相應的資格證書,三年未取得資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由用人單位予以解聘。
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在本縣醫療機構服務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畢業后違約的,繳納相應違約金并納入行業和社會誠信監管體系,記入個人人事檔案。
本公告由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青田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8-6500792、6822270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青田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