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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農業網 時間:2018-03-14 作者:佚名 來源:網絡整理
漁用藥物是用以預防、控制和治療水產動植物的病、蟲、害,促進養殖品種健康生長,增強機體抗病能力以及改善養殖水體質量的一切物質。這里特介紹幾點水產動物疾病防治的正確用藥方法:
一、對癥施藥漁用藥物的品種繁多,其理化特性各不同。因此使用漁藥之前必須先準確診斷養殖防治對象的主要疾病、病原體,做出治療方案,再選擇哈當的藥物品種對癥下藥,否則不僅起不到應有的防治效果,而且延誤有效的治療時機,增加成本,結果造成養殖生產損失。準確的診斷是治病的根本。
二、適時施藥水產養殖對象整個生長周期活動在水體中,不易及早觀察到它們發病征兆情況,所以難以及時用藥治療控制。對于已發生的病情來說,多數情況下施藥時期偏晚,往往在病情感染多數養殖對象時才引起重視,特別是發生流行性病害,此時才開始使用藥物,大多數治療保產效果不太理想。所以一般應根據當地水產病害預報部門提供的發生情報,結合實際養殖情況,采取一些預防措施,應遵循"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的原則。在養殖管理過程中多巡塘,多留心觀察,一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在發病初期治療效果顯著,且能迅速控制病蟲害的蔓延傳染。
三、適量施藥施藥之前,一定要先準確測量水體,計算出池水體積,并檢測池塘水質特點及水溫、pH等因素,為選擇用藥劑量做準備。各種漁用藥物使用時,必須要了解該藥物是否在藥效期內,然后按照說明書上推薦使用濃度的上下限,并根據防治對象病情的輕重程度及水質環境特點選擇適當濃度,切忌隨意增減,盲目濫用,藥量過高可使防治對象產生應激,過低影響療效,貽誤治療時機,其結果是增加了養殖成本。另外還要正確掌握用藥的次數,以達到好的防治效果。
四、均勻施藥在使用漁藥時,應把藥物搖勻、稀釋。特別是消毒藥物先要對水100~200倍稀釋,然后從池塘的上風處向下風處均勻潑撒。有增氧設備的,要開增氧設備讓池水流動,以使藥物能迅速均勻溶解擴散到水體中,避免局部集中施藥,引起防治對象應激或中毒。施藥時間要避開陽光直射的午間,宜在晴天上午8~10時或下午4~6時進行。施藥后24小時內認真觀察防治對象群體動態,跟蹤病情。
五、輪換施藥對同一池塘養殖對象防病中,長期反復使用某一種類的藥物,很容易使病毒、病菌產生抗藥性。導致藥物療效降低,最后該藥物就無法控制病毒、病菌,養殖對象產生暴發性死亡。再者,經常使用同一種藥物易造成殘毒在防治對象體內大量富集,降低其免疫力,引起慢性中毒,也會影響水產品的質量安全,人食用后也會危害健康。因此,應輪換或交替使用不同的防治藥物,以防抗藥性的產生。
六、合理混藥當前漁用藥物混合使用現象非常普遍,合理科學地混合漁藥可以提高防治效果,增加藥效,降低成本。在混合使用藥物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并非所有漁藥都能混用。兩種以上的藥物混用會產生兩種相反的結果,一種稱協同作用,即互相幫助而加強藥效;另一種稱拮抗作用,即相互抵消而降低藥效。所以要先掌握混用漁藥的特性,避免配伍禁忌,以免藥效消失或藥害。漁藥的混用最好經過技術人員試驗證明效果的可行性,再總結推廣使用。
七、安全施藥在配藥及施用漁藥時應注意人身安全,有的藥物在空氣中有較強的刺激性氣味或高濃度時接觸會傷害人體皮膚,所以應穿戴好口罩和防護手套進行操作,以免危害身體健康。施藥時應站在風頭,不要迎風施藥。漁藥的使用應注意使用條件、使用范圍和收獲前休藥期的規定,不能致使藥物殘留超標,必須根據《無公害食品漁用藥物使用準則》執行,實行"綠色健康養殖",關心消費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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